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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6    作者:佚名     点击:

各有关学院、学科点:

结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16]3号)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为做好本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评选条件

学术学位论文要求有发表的高水平文章。

专业学位论文要求有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生产应用证明、技术专利等应用性成果。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材料要求:

1.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

2.学位论文复印件一式1份及电子版。

3.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答辩委员会决议复印件各一式1份。

4.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评者需提供发表论文、获奖及专著等成果原件各一式1份、复印件各一式1份,限5篇(项)。

报送时间:9月13日下午5:00前,过期不候。

四、有关说明

1.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应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截止2016年8月31日)获得。发表论文内容要源于学位论文。

2.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优先推选。

3.学位论文题目、内容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不得参加评选。

4.学位论文重复率高,涉嫌抄袭造假者,不得参加评选。

5.涉及到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3月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按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的《河北农业大学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目录》填写。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及代码按《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填写。学科代码及名称可从学科学位办网站中查阅。

联 系 人:何义 联系电话:7526497

地 址:综合楼916室

附件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学硕)

附件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专硕)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