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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抽检与评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8    作者:佚名     点击:

各培养学院及拟申请答辩研究生:

2015年上半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抽检与评阅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论文基本要求

论文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且格式规范符合相关要求。

二、论文抽检安排

应届硕士研究生即2012级学术型硕士生及2013级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位(毕业)论文,以培养学院为单位进行抽检,抽检时间定于2015年3月23日。抽检上的论文由研究生学院送校外双盲评审,未抽上的论文,由培养学院组织评阅。

博士生和延期毕业的硕士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统一由研究生学院送校外盲审盲评。

三、推迟答辩申请

拟推迟答辩的研究生应于3月2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中“研究生培养”模块中填写并打印《推迟答辩申请表》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四、论文保密申请

申请学位(毕业)论文保密的研究生应有专利申请受理材料或论文相关成果的查新报告,并于3月2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中“研究生培养-论文保密申请”模块填写保密申请。

五、学位(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及结果处理

按规定应进行双盲评审的的研究生须将学位(毕业)论文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研究生学院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并向培养学院反馈结果。

检测类型和时间安排见下表:

种类

检测时间

论文命名及格式

发送邮箱

抽检的学术型硕士论文

4月14日

窗体顶端

学号+作者+论文题目.doc

窗体底端

870226030@qq.com

抽检的专业学位论文

4月14日

学号+作者+论文题目.doc

870226030@qq.com

博士和延期论文

4月15日

学号+作者+论文题目.doc

yjsggk@126.com

对学位论文的重复率要求:综述部分低于50%,且其它部分低于15%的为合格;不合格的须修改论文,10天内再次送检.第二次仍不达标的,半年后申请论文评阅。

六、纸质材料提交

重复率检测合格的研究生应于4月22日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学位(毕业)论文评阅及相关材料(见附件)。研究生学院对申请人的学分、必修环节、发表小论文及其他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七、保密论证和论文评阅

对申请保密的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逐一论证:符合保密要求的,由培养学院安排校内评阅;未达到保密要求的或中途放弃保密申请的则按已抽检上的论文对待,送校外双盲评审。论证及评审费用自理。

抽检上的及延期毕业的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由研究生学院送校外匿名函审,评审费用自理。

未抽检上的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由各培养学院安排评阅。学校将在论文答辩前一周内按20%的比例进行重复率检测,不合格者将视具体情况延期半年或一年再申请答辩。

评阅结果按《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规定》(校研字(2009)14号)处理。

附件:提交学位论文评阅及相关材料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