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管理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管理 >> 正文
关于评选二〇一四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8    作者:佚名     点击:

点此下载相关表格: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相关表格.zip

一、申报对象

2014届毕业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关心集体,热心帮助他人,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学习、科研态度端正,勤学进取,勇于创新,成绩优异;

(3)认真完成校、院、导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4)综合素质高,各项表现突出;

(5)学习期间无违纪、不及格现象,符合毕业条件。

三、评选办法

1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

优秀硕士毕业生的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培养学院评审、研究生学院审定、结果争议的评选程序。我院有5个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

2优秀博士毕业生评选

优秀博士毕业生的评选由培养学院出具推荐意见,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评选。

四、奖励设置

学校对所有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毕业生颁发奖励证书,并每人颁发1000元奖金。

五、评分标准

各项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6。

六、有关要求

1、参评人员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参评资格,而且要将其弄虚作假情况写入毕业鉴定中,并根据情节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由班级组成评审小组。申报同学于5月31日前将材料将评审小组,评审小组6月2日前将评审结果交学院,由学院复评后上交研究生学院。一定要按时申报,如有困难不能按时上交材料,要事先告知评审小组,否则逾期不予评选。

3、提交材料如下:

硕士研究生提供如下材料:

1)、 附表二电子版及纸质版。

2)、 附件三量化测评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按照评分标准认真打分,每1项都要打上(导师评分按8分,班级和学院按7分先暂时打上分,学院评审后再作修改),计算出总分。

3)、 附表四电子版

4)、 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绩单要研究生院盖章的,平均成绩不包括补修课程。论文提供发表论文首页+CNKI检索截图,或论文收录证明+版面费发票。

博士研究生6月3日前将相关表格(附表2、3、5的纸质版)及证明材料原件报研究生学院团委;

评分标准

说明

学习成绩

60-65 0.5分

65-70 1分

根据一年级各科加权成绩划定不同的档次,计不同分值,每分数段最低分包含在该分数段内,博士生此项不计分。

70-75 1.5分

75-80 2分

80-85 2.5分

85-90 3分

90-95 3.5分

95-100 4分

论文论著

在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1分)

1.论文的前三名作者能够取得分值,实际得分为标准分值除以作者排名。

2.发表多篇学术论文/著作/教材者,按左栏相应档次和排名累加记分,但不能与其它栏内容重复。

3.论文未发表,凭录用通知或缴费发票可按相应分值除以2。

4.此项最高分数为40。

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EI(会议论文)索引收录的论文、ISTP发表的论文(3分)

在一级学报(按学校认可的标准)发表的论文(5分)

被SCI、EI(会议论文除外)索引收录的论文基准分为8分,实际得分为基准分加上影响因子后的所得分

参编各类书籍、教材、专著、科普读物的,以参编者身份参加省级统编教材编写的,分值1分

科研情况

1、在研或完成课题第一名:国家级8分,省、部级4分、市、校级2分、课题;

2、获奖课题得分按相应分值乘以1.5。

1、第二名以后的课题参加者按照名次顺序,以第一名得分为标准,按照推后一名10个百分点的顺序递减取得分数。

2.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本人名字的合同书、立项批文,验收证书,鉴定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3.同一内容多次申报课题,取其最高一次记分,不同项目可累加记分。

获得专利

第一完成人,3分;第二完成人,2分;第三完成人,1分;

第四名以后不计分。

外语

通过六级,为2分;外语专业,小语种通过四级记2分。

须提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干部

班长、团书、党支部书记 、研究生会执委2分

任职须满半年才有加分资格,在同一时期内多担任1项职务加0.5分;任职年限≥2年,分值*1.2,不足一年的分值*0.7。此项最高分5分。

各支部委员、研究生会干事1分

综合评价

遵规守纪,学习刻苦努力,生活中关心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满分8分

以班级为单位,全体共同打分。

对于申请人每项综合评价得分应有级差,级差不小于0.5分。

服从导师管理,积极协助导师搞好科研工作,满分8分

导师打分

服从培养学院管理,协助老师完成工作,满分8分

学院打分

其他奖励

省 部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此奖励为非本专业领域的奖励;集体获奖,按相应分数50%计算;荣誉称号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记分。学年奖学金及学年奖励称号、国家奖学金、省优秀毕业生、省三好、省优干不计分。

厅局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

院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1分